江苏金致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 2021年自行监测报告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1-12-17 16: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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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执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及HJ819要求,金致公示自行监测信息需在环境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三十日予以公开,现将2021年度环境监测方案及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江苏金致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查看附件一:2021年度检测方案(简本)
查看附件二:JSH20L11606-02江苏金致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
查看附件三:2021综合293金致新能源车业7.23g(水、气、声)
查看附件四:JSH20L11606-03江苏金致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
查看附件五:JSH20L11606-03C江苏金致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
查看附件六:金致检测报告JSH20L11606-01-2021.2.1